所有

透着亮堂的空气,门铃响了,我懒散的爬起来。

    小狗速度真快,径直开了门。

    (3)

    然後,在我「失联」的第三周,堂恪找到了我。

    堂恪的眼里是晦涩难明的情绪,可能是愤怒吧,毕竟快要结婚,未婚妻失联三周,这事肯定闹得不小。

    临走前我顶着堂恪阴沈的脸,给维尔斯留了张纸条,善始善终,就让点心留在午後。

    他可能也在困惑我倒底还爱不爱他。但我们的关系,本不该含糊不明,不需要凿凿可据的佐证,不需要望风捕影,我们曾热烈过。

    堂家在最为鼎盛的时候倒塌,昨日还在阿谀奉承的人,今日便扯下了讨好的面皮,将堂家吃了个乾净。十几岁在外留学的堂恪,恣肆无忌的小少爷,昨天还在享受着众星拱月的待遇,冷眼那些曲意承迎的苍蝇,今天就被人蒙了眼睛摁在泥里打得几处骨折。即便如此,想都不用想,他好看的皮囊和曾经显赫的家世,让很多人想要玩狎他。无非就是爱慕虚荣的人投机取巧讨个稀罕,借以争荣夸耀;伪善之人为狼犬提供栖身之处,磨掉所有意气与涌动的生命力,看个玩意儿。他不动声色地等待时机,露出锐利而长的尖牙,将这些人利用得只剩下个渣。堂恪从前就不相信良善,现在吃尽苦头索性一点也分不清好恶。

    总之,过了很久,我在巷子里偶然的捡到他。

    从他醒来看我的眼神,我就知道,他没有俯首听命,就像负隅顽抗的狼,撑着他活下去的最後一口气——切骨之仇。他怎麽会巴望日暖风和的春天,他只有彻头彻尾地恨,被催发的血性与反骨怎麽会让人驯养出温顺。

    他的眼神太过凌厉,我却在他身上看到了截然不同的脆弱,於是,我单方面接下这个麻烦。

    「我可以教你,如何报复那些人」我慢慢地坐在他旁边,用乾净的湿毛巾给他沾沾脸,率先打破了沈默,在心里补上一句,还有生活。因为我有经验,且很有把握,带好面前这个张牙舞爪的小狼崽。

    堂恪透亮的眼睛里有些玩味。

    显而易见,他误会了,他以为我和那些想要他壳子的女人一样。我无视他耐人寻味的眼神,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脸,「堂恪,你应该学点技巧,拳头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他敛去情绪,不露声色的观察我。

    坏了,这下他可能以为,我是个自大且贪图他美色的女人。想到我被如此误解,和前两者混为一谈,有些烦躁。我不是伪善出自一时好心,不是被美貌迷昏头脑,不是命中注定的一见锺情,也不是要他变得苍白无力供我都弄。我只是有点想保护他涌动着的少年心性。

    (4)

    必须承认,虽然堂恪很多事上一点就通,但有些事他固执得不肯听。比如,明明他现在大可放手,任事物由下属全权处理,自己去接触多一点不同的世界,我也能轻松地告别。他却紧抓着我不放,将我关在房间。

    堂恪害怕我离开,我知道,但我从没给过承诺,只是由他的不安潜滋暗长。

    看着他外人面前光鲜亮丽,将所有纳入股掌间,张扬肆意的他,我很喜欢。无所不能的小少爷啊,为什麽面对我时,却忐忑不安,一次两次无数次地欲言又止,喜欢他早已被我驯服却不自知,这份秘而不宣的情感。

    回想起早些年,我费心费力地一点点教导,为他身兼数职,保镖、医生、打手……相比被他利用、出卖、算计和怀疑的生活,现在的生活可不要太快乐。堂恪禁不起一点撩拨,我说句好话、挠挠他的掌心,他就能丢了魂,像他曾经最讨厌的狗一样,贴着我的背脊,虔敬地送上濡湿的吻痕。

    我爱堂恪,过去是喜欢他身上的脆弱,现在是爱他的拧巴,分明爱我,却不肯低头,哪想知他的尾巴早就出卖了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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