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的嘴唇,少年心满意足地和林瑞彼此交换了晚安吻,蹭在男人怀里睡着了。
程思远低头,抖了抖雨伞,两片黄色的枫香树叶从上面飘下来,他瞅了一眼,发现伞面尽湿,原本的米白色深了一个度。这几日台风过境,整座城市都未能幸免于难,虽然积水不深但足矣湿鞋。
校队暑假也有集训,早上他去学校,做了100个俯卧撑,快跑慢跑加起来跑了十二公里,拉伸又做了三十分钟,刚想痛痛快快和朋友们打个篮球,细细密密的雨就下起来了,有几个队员不肯冒雨,他就只能憋屈地撤了。而坏学生是没有暑假补习、写作业观念的,他一路游荡到白擒那儿。白擒这个学霸正认认真真和外教用纯英语对话,他在旁边啥也听不懂,看着一愣一愣的。
他只好在旁边打游戏,打完游戏又给林瑞发骚扰短信,等了半天对方也没有回。终于熬到了晚上,程思远蹭了一顿周迟野做的饭,边啃着猪排边欠揍地说什么完全没有他家林瑞做的好吃。周迟野也不生气,只是笑,白擒在旁边拧他的耳朵,程思远怎么求饶都不肯松开,最后还是周迟野淡淡说了一句“再闹就别在桌上吃”少年才立即停手。
程思远歪着脑袋:“啥意思啊?不在桌上吃难道在桌下吃?”
他看向周迟野,周迟野耸耸肩,于是他又看向白擒,白擒的神色看起来很不自然。
哎我去,这俩人怎么越看越有夫妻相了?错觉,一定是错觉。
直到这场略显尴尬的饭局结束,程思远也没有理解这句话的威力到底在哪儿,不过他倒是很勤快地告辞了。原因很简单,他也就纳了闷了,一直以来他和白擒那都是天造地设的竹马成双,走哪哪都有默契,没想到中间插了一个周迟野,他倒显得像个二百五十瓦的电灯泡了!
他走出门看着昏昏沉沉又将要落雨的天,借了把伞,去接林瑞。
于是就有了起头那一幕。
他走了整整两个小时,这一路上他都被一种奇怪的情欲包围,兴许是穿过高高竖起的瓦房,石板路最窄的拐角仅容一人通过,让他想起了童年。他从小就喜爱玩闹,喜欢在纵横交错的巷子里穿行,对麻烦又听话的女孩子不感兴趣,而是喜欢带上发小白擒一起探险,爬墙头,被狗咬之类的事情他都干过,他喜欢那种走不到尽头的神秘感。也是从小练出的方向感,很多路,他走一次,就再也不会忘。
他对林瑞一见钟情不是没有理由的。小时候家里穷,买不起小孩儿用的自行车,他的自行车还是隔壁的哥哥教他的。他还记得那个念高中的哥哥,眉眼干净,笑起来嘴唇抿成一条线,年幼的他仰起头,看着哥哥笑,那么温柔,于是小小的程思远说:“哥哥,等我长大你做我老婆吧。”
程思远转念又想,原来自己的不要脸是从小就养成的吗。
他给林瑞讲过这个故事,那时候他们刚在阳台做完爱,风吹得两人都很舒服,林瑞眯着眼睛:“后来呢。”
程思远说:“后来哥哥给我发了好人卡。”
整栋办公楼都很冷清,保安背着手站在门口看雨,程思远收了伞,朝着保安叔叔咧嘴笑了一下,然后走进去,按下了电梯的开关。
程思远悄悄地推门进去,发现办公室里只有林瑞一个人了,男人正用手托着脑袋看电脑。程思远从背后将手贴上了林瑞的眼睛:“猜猜我是谁。”
“程思远。”
“错!”
“”
“是你老公。”
林瑞懒洋洋地起身,后背靠在挨着办公桌的墙壁上,他坐在桌上,按着程思远的脑袋给了他一个吻。
程思远靠近他一步,走进他微微敞开的双腿之间,加深这个吻。
“有进步了。”林瑞看上去心情不错。
程思远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