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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时秋穆36岁,李有河(23岁)与丁凤仙(16岁)等人对她而言其实都能算得上是“年轻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河:看见没,我可是真的在帮群众解决问题啊!

    ☆、第四十章:发展迅速

    秋穆正就着粥吃着饼子,坐在她身旁的丁凤仙便问道:“秋主任,你怎么也到地里干活了?”

    “是啊,我和有河的地都连在一起,也就这么合作着整了。”秋穆平和地回答道。

    “呀,我还以为你是脱产干部呢。”丁凤仙的脸儿还红着,然而说起话来却挺流畅,“毕竟我看你每天搞那些账本儿什么也挺忙的。”

    秋穆见他还懂得什么是脱产干部,不禁笑道:“忙是忙,不过还不至于要脱产不可。村公所又不给我开工资,脱产之后我也没饭吃,是不是?”

    “嗯,对、对。”丁凤仙点了点头,又指着南面的一片儿地说道,“你瞧,那片儿是我家的地。说起来咱们两家的地离得还挺近的呢。”

    这话总感觉有点儿不对,虽说秋穆的地和李有河的地连在一起,但严格来说她俩并不属于一家。可是照丁凤仙的说法,她俩就成了一家人了。

    秋穆觉得这个说法还是要明确,否则传出去对李有河的名誉会有影响,于是说道:“是啊,不过有河的地离你们家更近些。我俩的地没有细分,就是在那儿插了根树枝当个标志。”

    “嗐,你和李主任还用得着细分么。”丁凤仙笑着说道,“咱们村儿谁不知道你俩好得睡一张炕?”

    听到这个形容,秋穆的眼角不禁抽了一下儿。然而这男孩儿说话的语气倒是单纯得很,恐怕并没有想到这话更多的含义。何况事实上秋穆在李有河家住,就是和那姑娘睡在一块儿的。

    “这、这倒也是。”秋穆只是笑了笑,没有多在意。

    丁凤仙见她挺乐意和自己说话的,心里十分高兴,又一想连那个汉奸地主的儿子秋花香她都能够接受,又有什么接受不了自己的。于是继续聊道:“对了,秋主任,村公所的炊事员没给你送饭来吗?”

    “没有。我们今天一早就来干活儿了,没去村公所报道,自然也就没饭。”秋穆回答道。

    “是吗?”丁凤仙有些得意地说道,“可你俩在地里干了这么长时间的活儿,还得回家吃饭,多麻烦呀。不如以后我给你俩带点儿饭吧。”

    秋穆心里明白这个男孩子想要借此机会讨好她。关于这种事儿,她倒不觉得有什么,不过从另一个方面讲,如果这事儿在别人眼中被理解成一个在反奸运动中得到村公所帮助的普通群众要“报答”村公所的干部,那可就不太妙了。好不容易在群众印象里树立起村公所的形象,因为这个很容易就会毁了。

    秋穆想了想,这样说道:“那真好,就麻烦你了。每天的饭钱我都记着,等这几天忙过去以后我俩再结给你。”

    丁凤仙原想着不要收什么饭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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