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后,整个人气质越来越好,抬头挺胸,丰神俊朗的。
想起容铮神情认真说着喜欢自己,勾人的桃花眼中倒影着自己的样子,那一刻,他满眼都是自己。
他还送好吃的东西给自己与弟弟,说要帮他们离开大伯家。自从爹娘去世,这四年多,寄人篱下的生活,让他看透了人情冷暖,终日遭骂挨打,让他和弟弟过得如履薄冰。
从来,从来没人像容铮那样,对他们那么好了。
这么好的人喜欢自己呢,叶云内心胀胀的,充满欣喜。
但听到叶宝也喜欢,叶宝可是眼光很高的人,连她也想嫁给容铮呢!
是呀,他变得好起来了,就会有很多人喜欢他的吧。想到这,叶云有点埋怨容铮长得太好,还被人惦记。于是心思一转,开始郁闷起来,更用力得搓洗碗筷。
让你招惹人,让你招惹人
碗筷,无辜遭殃!
容铮,躺着中枪!
“云哥哥,你怎么了?”叶辰正坐在矮凳上烧火,蒸他们晚饭的馒头,陈桂花他们今晚应该是吃肉了,所以连剩菜都不给留,但他已经习惯了。看到叶云用力地搓着碗筷,担忧的询问。
被声音拉回发散的思绪,叶云才连忙减轻力度,若是搓坏了碗,陈桂花肯定找事,“没事,没事,马上就洗好了。小辰,饿了吗?”
“有点。”
“那我快些,你先将小桌摆好。”
陈桂花是不让他们到堂屋桌子吃饭的,只让他们在灶房,摆个小桌吃,说他们会弄脏堂屋,实质就是嫌弃他们。
他甩甩头,呼出一口气,自己竟然想容铮想得出神了。
收获颇丰
容铮天还没亮,就翻过一座大山,到了人迹罕至的野林,他一边四周观察以保持警惕,一边脚步放轻,谨慎前行。
鸟鸣声不断,间或能听到野兽的吼叫,容铮走了大半天,没见到狐狸身影,只好靠着树坐下歇息。
打猎虽然比侍弄田地来钱快,但也不是次次好运气,荒郊野岭,独自前行也挺不是滋味。
“嘶嘶嘶”突然一阵极轻微的声音传来,容铮猛得睁开眼,发现一条小臂粗蛇在地上树叶掩盖下潜行而来,他马上抽出刀,一个跃起,在蛇吐着信子扑要过来时,将刀子直直插入蛇的七寸,一招毙命。
“深山野岭,连蛇都那么大条。”
第一天只打到了一条蛇,见天色已晚,他就在山洞燃起篝火,准备明天继续。
第二天,在他耐心搜寻下,发现了一头红狐的踪迹,持续蹲守了足足一天,终于在第三天清晨终于用箭射杀了那只狡猾的红狐,因为追踪红狐,意外发现了一处深水潭,抓了两条野生甲鱼。
进山三天多了,总的来说,收获颇丰——两条大甲鱼、一只红狐、一条蛇,不枉此行。容铮是在第四天凌晨借着月光返程的,天刚亮回到村子,刚好碰上村民。
容铮还挺尴尬,连日来的风餐露宿,又不洗澡,身上臭烘烘的,不用想他都知道自己多邋遢狼狈。
村民王大叔看到,主动跟容铮打招呼:“容铮打猎回来啦?好几天没见着你,这次进山还挺久呢。”
容铮尽量离远村民王大叔几步,以免自己的味道熏到对方,“是呀,王大叔这么早上山砍柴呀?”
“这不,上山多砍些柴火,好过冬。对啦,这次有什么收获?”那位王大叔抻着脖子往容铮背篓看,然后一惊,“喏,这红色的是红狐啊,多少年了,我都没见过村子里的猎户捕获过红狐,你小子厉害呀。”
然后一番啧啧称赞,容铮不想耽搁太久,只好打断,“我这浑身臭烘烘,就先回去洗洗。”
那位王叔本来还想再侃几句,奈何看容铮着急走,只能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