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节

当然难以寻到。

    对于这次的焚烧案,柳须却并不承认。

    他派程河葛玉去杀的女子每隔几日都会经过那条路去与奸夫会面,在黑市买凶杀人的正是女子的丈夫。

    结果那日女子身体不适,并未出门。

    而程河葛玉蹲守到了另一个无辜的女子,并且杀害了对方,而这些柳须当日并不知情,后边告知任务失败才知晓他们杀错了人。

    柳须认为此人并非他指定之人,所以与自己无关。

    言淡相信他的说法,因为尸体标注上并未显示出柳须的姓名,证明其与这两次杀人焚烧案的确无关。

    后边找到了买凶杀人的男子,他的妻子的确经常与奸夫会面,他也承认了自己一时激愤做出了错误的选择,再次证实了柳须的说法。

    至于逃走的程河,他偷偷来到香河村,想要去找‘七爷爷’求助,恰好被四处搜查的捕快撞到,捉回了奉公门。

    言淡已看过了程秋的证言,同葛玉所说相差不多。

    两人都提到过,第一个被害女子似乎是外乡人,说话口音十分奇特。

    她行李简陋,其中没什么财物,只有几两碎银,和一本写满了字的册子。

    那册子葛玉程秋都看过,里边的内容前言不搭后语满是胡话。

    一会记录天气,一会又写数字,牛头不对马嘴。

    因此两人只分了些银子,将册子交给了程河。

    但言淡找遍了程河所住的屋子也没发现他们口中所说的册子。

    言淡记得黑字标注中,被害女子名为吴花花,是素州昌黎郡八埔县人。

    可现实中这被害女子只是一具无名女尸,关于其身份的线索只能寄希望于凶犯所说的册子上边。

    而这册子遍寻不到,言淡便不能确认其身份。

    这成了此案中最后一个疑点。

    听说程河被捉,她便马不停蹄地赶回了奉公门,决定好好审问审问程河。

    希望能给此案画上个完美的句号。

    也能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

    演戏焚烧案

    滴答。

    程河感觉闷热的空气中出现一滴水声。

    他抬了抬疲惫的眼,循着声音望去,便见着墙壁上唯一一个小窗外阴云密布,却并未下下雨来。

    “程河。”

    对面的女捕头的声音并不大,语速缓慢却不轻柔,仿佛一把缓缓抽出的剑锋难掩锋利,配合着漆黑笔挺的衣衫,好似黑暗中藏起的野兽一般让人不敢轻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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