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肌肉已经呈现一定程度的溶解,这导致他走起路来像是个没有骨头的章鱼, 四肢胡乱甩着,根本不受控制。
这幅样子自然是负担不起任何重量,“刘志的小跟班”易鹤野同学,便自然接过了扛音响的任务。
这音响重得很,易鹤野扛到身上才明白, 为什么是个AI来搬——如果不是他经常扛枪扛炮,估计还真有可能搬不动这大块头。
此时易鹤野就难免心想, 这玩意儿应该让简云闲去背,反正这家伙也不会觉得累。
刚从地底浮出地平线, 城市的灯光就让易鹤野一阵眼睛酸痛——他只是在黑暗中短暂地盘踞了几个小时, 眼睛似乎就不太能适应得了光线的存在了,很难想象那些长期蜗居于地下的人,是否还能在白昼正常游走。
队伍刚一探头,就开始起范了。鼓点声从易鹤野怀中的音响中炸裂开来,那巨大的分贝打在**凡胎上,易鹤野只觉得整个人都要碎成粉末了。
这真的是个只有AI可以胜任的工作, 此时, 自出生起就习惯做一匹孤狼的易鹤野, 开始万般思念他的搭档——
好想简云闲, 好想让他代替自己被音波震裂。
好不容易从耳膜撕碎的疼痛中缓过来, 易鹤野终于可以慢慢适应眼前的现状——
这是他第一次不是从旁观者的角度、而是从参与者的视角,去感受这个队伍。
他看到的是一个个随着音乐晃动的身体和脑袋,还有猿猴一般的叫声和欢呼,不得不说,在这样能把心脏轰碎的氛围中,集体的狂欢确实很有感染力。
一群很有活力的垃圾,易鹤野这样想着,却觉得自己除了不够有活力之外,倒也是和这群垃圾没多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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