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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沧澜的那枚澜机,当年他还在云雀时就摸出来了。藏了这么多年,终于舍得给我了。”

    莫染顿时怄得不想说话,他其实并不似夜雪焕这般习惯于常戴扳指,只有需要开弓时才会佩戴;但对他们这种时常要上阵杀敌的将领而言,扳指毕竟是必需品,品质越高越好,尤其还是这种一代神将的遗物,用起来都仿佛能如虎添翼。

    他不免就有些眼馋,酸溜溜地问道:“那你母后的凤尾呢?不要了?”

    夜雪焕淡淡答道:“丢在皇陵里了。”

    他说得模棱两可,没有明说是他自己丢弃的,但莫染多少也看得出来,颇觉尴尬,当即带过不提,一脸索然地丛怀中掏出大红色的喜帖,往他面前一拍。

    夜雪焕看着封面上烫金的“喜”字和北府的印签,会意一笑:“恭喜。待雨季退了,我就带蓝儿去慕春城。”

    莫染自觉在娶媳妇这件事上终于赢过了夜雪焕,十分扬眉吐气,仰着下巴故意问道:“你的喜酒何时才能喝到啊?”

    夜雪焕不为所动,淡定答道:“今年定是来不及了。去完慕春城,还要南下去棠溪喝长越的喜酒;何况天冷了,蓝儿也受不住。等明年六月吧,赶到雨季之前,天也暖和些。”

    莫染心中不是滋味,他当时亲眼看着夜雪焕被捅了个对穿,回来时竟毫发无损,反倒是蓝祈虚弱得仿佛丢了大半条命,也不由得他不信那匪夷所思的“换命”一说。

    殉情已经足够惨烈,换命就更非常人所能鼓起勇气做下的决定,而蓝祈却居然半分犹豫也不曾有。如此奋不顾身的背后,该是多深沉、多浓烈的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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