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Golden Week

的地方。

    “你就是程欢吗?我们也欢迎你一起来。”看起来斯斯文文戴个眼镜的是副队长叶思宇,他大方地邀请程欢,也当给程欢一个台阶。

    向崇盛看向程欢,他用力地眨巴眨巴眼,睫毛一扇一扇的,企图湿润湿润眼角,让自己看起来楚楚可怜一点。向崇盛喉头一紧,脸上一热,转过头说:“那好,就当是校队团建吧,开销就走队内的财务。程欢的钱,我单独出。”

    “行,那明天九点浦海机场见。”

    “好,明天见。”

    校队的队员又一个一个从后门溜走了,班里讨论的声音愈演愈烈,时针一点点指向终点,向崇盛也开始收拾书包。

    程欢死死攥紧卷子的手一点点松开,被紧紧抓过的地方呈蛛网状烂乱,一如他此刻的心情。

    如果说,高楼大厦、豪宅别墅、佣人管家,这样上层世界对于程欢而言都是天方夜谭的话,那私人飞机,沙滩游艇,原始海岛就完全是另一个世界。

    这也是第一次,程欢对向崇盛所身处的优越环境,有了切实的认识。

    明明流着相似的血液,妈妈就得在灯下摸着黑缝纫衣服,以赚取那点微薄的薪资,而他每天都省吃俭用,一台破烂的二手手机也当个宝贝似的用了好几年。

    原来只要在生日时妈妈在长寿面里打两个蛋就是程欢一年里最大的幸福,现在随时随地都能吃到鸡蛋了,向婉却说鸡蛋胆固醇太高,牛油果的脂肪更优质。

    为什么他和妈妈就得过颠沛流离的生活,而向崇盛和向婉就能做人上人?

    程欢一脚踏在沙滩上,柔软的金色沙子很快就顺着他的脚底板陷了一个脚印洞,前方是一片蔚蓝的大海,从未被工业污染过的小海岛上的蓝天白云都比城市里鲜明。

    这是程欢第一次在现实里见到大海,柳县最大的水域还属县政府修得水坝,每年都会有几个人偷偷游泳在里面被淹死。

    “WooHoo!”詹浩晨奔跑在沙滩上,边跑边脱衣服,在冲进大海的前一刻把脱下来的上衣往后一扔,雪白的海浪立刻冲湿了他的全身,他高呼,“太爽啦!”

    “等等我!”汪茗追了过去,快速脱着身上的衬衫,也准备下海。

    关平和叶思宇则从越野车的后备箱里取出烧烤架和食材调料,做着海边烧烤的事前准备。

    向崇盛站在程欢身后,他们被落在所有人的最后,大家各忙各的活,并没有注意到他们。他们就静静地站着,看着蓝天大海,海鸥飞鸣,浪花滚滚。

    忽然,程欢的手被向崇盛握在手心里,他诧异地抬起头,正对着向崇盛的平静的双眼,向崇盛轻轻笑了一下,又捏了捏程欢的手,与他的手指交叉着握紧。

    “喜欢海吗?”向崇盛的声音像是融进海风里,吹入程欢的耳朵里。

    “喜欢。”程欢诚实地点点头。

    大海,人类永远的故乡,它在地球的新陈代谢里起着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

    海是勇敢者的代名词,人类从文明发源的伊始就企图征服海洋,他们在海洋的表面上行驶,一点一点向外探索,像探索迷宫一般探索着整个世界。而深入海面之下,则孕育着另一套生态系统,海底深处有着地球变迁的历史,人类总是幻想着海洋里的传奇,渴望有一天能够一探究竟。

    虽然这是程欢第一次遇见大海,但他就已经为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而深深着迷。这座海岛还没有遭受人工干预,长在岛上的一切都是那么天然纯粹,是大自然之于人类的献礼,为人类在由海洋占据主导地位的的蓝色星球上提供了一方庇护。

    向崇盛勾起嘴角,心想着为了程欢这句喜欢被舅舅们骂一顿也算值了。

    “嗯,我也喜欢。”

    程欢被向崇盛明媚的笑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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