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逾越雷池一步。所幸他们并没有来得及采取行动,也让丹鹿放了他们一命。即使双枪帮三大首领之间有所分歧,那也不是他们可以趁虚而入的所谓“机会”——地上的尸体在提醒他们,那是一条鲜红的死路。
至于为什么那个小队的队长安德烈明明对于丹鹿来说近在咫尺却能侥幸活下来,他们就不得而知了。
丹鹿回到村子时,纽因在教弗里斯兰用枪。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啊?居然连用枪都不会……”纽因虽然抱怨着,教导得却很是细心,“我给你示范一遍。”
他将子弹放进枪膛之后,关上枪膛的滚轮,“这样就装好了。”
用左轮并不难,难的是控制手枪精准射击。但哨兵的体能和五感都相当敏锐,纽因并不担心弗里斯兰做不好。
丹鹿走过时,弗里斯兰抬头看了他一眼,就又低头继续跟纽因认真学习。
他们都默契地没有再继续提到之前见面的事情。
他们并不是第一次见面。
或者说,他们对彼此的印象都不怎么好——能相安无事,也只是因为纽因在场而已。
就像那个被关在房间里的安德烈一样。
“现在我们试试来打枪。”纽因举着手枪,随意地将枪膛晃动了一圈,弗里斯兰的眼神也跟着走了一圈。
“现在来试试你的感官,闭上眼,听我把子弹发射到哪儿了。”
弗里斯兰听话地闭眼,他能清晰听到纽因的手指摩挲枪身的声音,纽因的呼吸声,子弹在弹夹内细微晃动的声响……辨认子弹的射程声对他来说轻而易举。
尤其是,那是纽因的行动轨迹。
再结合这一切的声响,弗里斯兰可以轻易指认出纽因将子弹射出的精确方位。
“砰。”纽因开枪,弗里斯兰不用睁眼就能直接指出:“砖墙侧边,从下往上第三块。”
“砰,砰。”这次是两次击出,纽因的枪法很快,弗里斯兰指出了两个跨度不小的地方,但都指对了。
“不错,那我们再来试试这个。”纽因又掏出一把枪,拆弹装弹,双手持枪,朝着安全地带快速射出十发。“现在呢?”
“……这里,这里,还有这里……”弗里斯兰闭着眼,有些犹疑地仔细辨认出十发子弹的确切方位。
有些子弹甚至纽因自己都记不清楚射到了哪里,只能靠近去看弹痕。无一例外,他都指对了。
弗里斯兰有着惊人的记忆力,这些能力比起普通哨兵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切都明明白白地指向弗里斯兰良好的基础素养,他绝不是等闲之辈。
而这样的一个哨兵,如何会出现在纽因身边,毫无顾虑地付出?纽因从不信任天下有白吃的午餐,尤其是他这样的普通人。
弗里斯兰,你究竟是谁?
“咔哒。”装膛的声音。纽因将枪对准了弗里斯兰。
“现在,猜猜我会将子弹射进哪里?”
“……”弗里斯兰闭着眼,没有动。
纽因装弹的轨迹,枪口移动破开的风声,说话的方位,种种细节都只指向一个人,他自己。
“你不躲开?你认得出我会将子弹射进哪儿吧?”纽因笑道。
“即使你会,我也不躲。”弗里斯兰说。他就站立在原地,高大的身躯一动不动。“我信任你。”
我信任你,所以我无条件支持你的决定,也知道你不会伤害我。
“砰。”
两枪齐发,擦过弗里斯兰发梢两侧,没有伤及一根头发,只带起一阵微风。
纽因把枪揣进枪袋,动身走近弗里斯兰,手抚摸上弗里斯兰的脸颊,让弗里斯兰微微低头,然后吻了上去。
一个可以说得上是浅